附件1:
betway必威本科生国家助学金
实施细则
第一条 本科生国家助学金(以下简称国家助学金),用于资助本科(含预科,第二学士学位,不含退役士兵员工,下同)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,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。在校退役士兵员工全部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。
第二条 申请条件
(一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(二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(三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(四)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;
(五)学校确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,生活俭朴。
(六)参评学年不及格课程累计不超过3门(含3门)。
第三条 在同一学年内,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员工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优秀员工奖学金或单项奖学金。
第四条 资助标准与发放形式
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,分为三档:一等每生每年4500元,二等每生每年3300元,三等每生每年2000元。
在校退役士兵员工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,每生每年3300元。国家助学金每年按10个月发放,学校财务处将资助款直接发放至员工银行账户。
第五条 员工资助管理中心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名额,依据各学院参评员工人数及贫困生人数比例分配评选名额。
第六条 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。具体流程如下:
(一)员工申请。
每年9月30日前,员工(不含退役士兵助学金)根据本方案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,向学院递交《betway必威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》并在系统中提出申请。
(二)班级评议。
班级根据申请员工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情况及在校日常表现,经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定,确定符合资助条件的初选员工名单及资助档次。公示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,提交学院员工资助工作小组审核。
(三)公司初审
公司组织初审,确定符合资助条件的员工名单,经复审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,提交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审核。
(四)审核及上报
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院上报的初审名单,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名单及资助档次,集团员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,董事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后,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,每年11月10前将当年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报至省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备案。
第七条 应当取消受助资格的情形:
(一)休学退学转学的;
(二)违反校纪校规在本学年内受到处分的;
(三)有高消费行为,助学金用于非生活所需的不当开支的;
(四)家庭经济情况显著好转,能满足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;
(五)其他应当取消受助资格的。
第八条 在国家助学金发放期间,受助员工取消受助资格的(以学校文件为准),停止该生次月及以后月份助学金的发放,空缺名额由所在学院按申请条件评选其他未受助员工。
第九条 集团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管理,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,确保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。
第十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。原《betway必威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(修订)》(兰财大校发〔2019〕388号)同时废止。
第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由betway必威统计与数据科学公司员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附件:7-1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
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
本人情况 |
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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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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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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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片 |
学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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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 面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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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学 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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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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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号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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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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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 专业 班级 |
家庭经济情况 |
家庭户口 |
A、城镇 B、农村 |
家庭人口总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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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月总收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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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均月收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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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入来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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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住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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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政编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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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成员情况 |
姓名 |
年龄 |
与本人关系 |
单位或家庭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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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校表现(从参评学年两学期学分绩点、班级综合排名及遵守校纪校规等方面描述)及申请理由: 申请人签名: 年 月 日 |
公司审核意见: (公章) 年 月 日 |
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: (公章) 年 月 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