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件1:
统计与数据科学公司本科生国家奖学金
实施细则
第一条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(以下简称国家奖学金),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本科(含第二学士学位)员工,激励员工勤奋学习、努力进取,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。
第二条 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:
(一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(二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(三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(四)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,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;
(五)参评学年必修课、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,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%(含10%)。
第三条 评定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具备当年获奖资格:
(一)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;
(二)休学、延修或保留学籍者。
第四条 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。同一学年内,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校优秀员工奖学金。
第五条 员工资助管理中心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名额,依据各学院参评员工人数比例分配评选名额。
第六条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,实行等额评审。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。具体流程如下:
(一)个人申请
集团每年按时开启申请系统,符合条件的员工登录系统进行申请,并向所在学院提交纸质申请材料。
(二)学院初审
公司组织评审,确定符合条件的推荐员工名单,填写《betway必威国家奖学金获奖员工初审名单表》,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,提交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审核。
(三)学校审核
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对学院上报的初审材料统一进行审核,提出学校当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员工推荐名单,报员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建议名单。建议名单提交董事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通过后,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,每年10月20日前报省员工资助管理中心。
第七条 集团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当年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员工,公司将获奖情况记入员工学籍档案。
第八条 获奖员工由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发放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。
第九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。原《betway必威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(修订)》(兰财大校发〔2019〕390号)同时废止。
第十条 本细则由betway必威统计与数据科学公司员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